本報貴陽5月2日電 (記者郝迎燦)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貴州省人民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省、市(州)、縣(市、區)幾級政府及其部門、直屬機構等的新聞發布工作予以明確。辦法規定,特別重大和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首次信息發布,發布時間不得超過事件發生后3小時,并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辦法要求,行政機關要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任命能夠參與決策的負責人擔任新聞發言人,并通過正式組織程序任免。包括省政府需設立2名新聞發言人,負責省政府日常重要信息的發布。
辦法列舉了5類行政機關應主動開展新聞發布工作的信息,分別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建議或向社會公眾通報的;輿論已經或可能廣泛關注的事件、話題,屬于行政機關職責范圍之內應當公開說明相關情況的;在公報、公告等形式之外需要進一步解釋和說明的;上級行政機關指定開展新聞發布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開展新聞發布的。
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是新聞發布的第一責任人,對新聞發布工作負有主要責任。同時,行政機關要積極主動接受新聞媒體采訪,為記者采訪提供便利和保障,并不得以有償服務方式向新聞媒體提供新聞信息。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無故拒絕、阻撓記者合法采訪,引起不良社會影響和后果的,應依法追究單位或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辦法規定,新聞記者在采訪申請過程中要出示合法有效證件;新聞媒體故意歪曲事實、進行虛假報道,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媒體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6月12日-30日,我校連續舉辦了嘉興市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高級農產品經紀人培訓班、新昌縣農產品質量與電子商務專題培訓班、慶元縣2017年招商引資(浙商回歸)培訓班和全省農產品電子商務培訓班,參加培訓的學員共246人。省農辦基層建設處調研員陸益、省供銷社業務處處長徐鋼軍等參加了開班典禮。
參加培訓的學員為各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負責人和技術骨干,農產品營銷大戶和種養殖大戶,農產品電子商務技術人員,鄉鎮、街道農合聯管理人員以及招商引資干部等。為保證培訓質量,我校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和學員不同需求,與合作方共同商定課程,做到理論指導和實際操作相結合,課堂培訓和實地考察相結合,培訓學習和技能鑒定考試相結合。同時,積極組建培訓團隊,為培訓講師提供當地農村經濟發展概況和學員基本信息與需求,并通過訪談等形式,及時反饋學員意見建議。由于準備工作充分,組織服務到位,管理規范,培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學員們表示,培訓課程設計實用性強,授課教師專業素養高,接地氣,收獲很大
培訓期間,浙江農民大學教學管理中心主任李震華一行8人蒞臨我校檢查指導農民培訓工作。聽取匯報,隨堂聽課,詳細了解經貿校區上半年農民培訓開展情況,對我校培訓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